各學院:
為了進一步推進高等學校創業教育的深入開展,根據教育部高等學校創業教育指導委員會和中國高等教育學會創新就業教育分會工作計劃安排,我校組織開展中國高等教育學會創新創業教育分會2016年度高等學校創業教育工作先進個人推薦評選工作,旨在樹立優秀典型,通過發揮先進個人的示范帶頭工作,促進工作水平提高。現將具體內容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凡我校從事創新創業教育管理、教學、理論研究和實踐工作的管理人員、工作人員和教師,均可申報參加先進個人的評選。我校原則上推薦1人,教師業績突出者可多推薦1人。
二、評選條件
1.具有堅定的政治立場,遵紀守法,堅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和政策。積極參加創新創業教育分會組織開展的各項活動,積極倡導和開展創新創業教育。
2.積極開展創新創業教育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學術成果顯著,對推動高校創新創業教育事業深入普及地開展做出較大貢獻,在全國具有一定影響。
3.熱愛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事業,熱心從事創新創業教育工作,有強烈的事業心和高度的責任感,業務熟練,業績突出,工作積極,具有主動性和前瞻性。
4.積極實施創新創業教育,積極承擔學生創業項目和實踐活動的指導工作,在創新創業人才培養方面成績顯著。教師申報先進個人者,須寫明承擔創業教育課程并高質量地完成教學任務情況和指導學生創業實踐的情況。
三、評選辦法
符合評選條件者請填寫《2016年度高等學校創業教育工作先進個人推薦審批表》(見附件)并加蓋所在學院或部門單位公章,同時提交個人先進事跡材料一份(3000字以內),于2017年9月15日前報送創業學院辦公室,同時將《審批表》和先進事跡材料的電子文檔單獨壓縮打包(文件命名:先進個人推薦+學院(部門)+姓名)發送郵箱:cy@cupl.edu.cn。
創業學院負責受理、審核申報材料,提交學校評審并公示。評選出的先進個人,在中國高等教育學會創新創業教育分會2017年工作會上表彰,并頒發榮譽證書。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徐 慶
咨詢電話:58909669
辦公地址:學生活動中心111室
附件:2016年度高等學校創業教育工作先進個人推薦審批表.doc
創業學院
2017年9月6日